1. 一般情况下,老婆签老公名字的字据若未获老公授权,通常不具法律效力,这是因为代理行为需在代理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等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 若字据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等重要事项,未经老公追认,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这是基于法律对重要事项代理的严格规定,以保障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 然而,如果老公事后对该字据进行了追认,那么字据就可能具有法律效力,这体现了法律对追认行为的认可,追认使得之前未经授权的行为得到了被代理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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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字据签署过程中存在特殊情况,如老公知晓且未表示反对等,也可能使字据具有法律效力,这是考虑到实际情况中的各种因素,不能单纯以未授权为由认定字据无效。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