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起诉费用有一定的承担规则。首先,一般由原告先行垫付,最终败诉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案件受理费按诉讼标的额比例交纳,像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按2.5%交纳等。其次,还有鉴定费、公告费等其他费用,其承担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最后,如果调解结案或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且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
原告起诉时应准备好足够的资金垫付起诉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尽量提供准确的诉讼标的额计算依据,避免费用计算错误。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可能,提前收集证据以便合理分担费用。对于其他费用的承担有争议的,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或者寻求法院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