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明确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这是请求赔偿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如过错程度、侵害手段、造成的后果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3. 对方出轨行为较为恶劣,如长期与他人同居等,法院可能会判决较高数额的赔偿以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创伤。
法律依据:
无明确具体针对此情形的单项法律条文,但法院在裁量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于恶劣的出轨行为会倾向于给予较高赔偿。
4. 具体赔偿数额难以确定一个固定标准,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具体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总之,在离婚时,无过错方要充分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