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配偶间存在遗弃行为,比如一方长期离家出走,不履行对另一方的扶养义务,导致对方生活困难,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遗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扶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等方面。
2. 对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遗弃行为,例如父母不管不问生病的子女,致使子女得不到及时治疗而病情加重,这就属于遗弃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 成年子女对父母拒绝赡养,比如不给父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料父母的日常生活等,也属于遗弃行为。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需要强调的是,遗弃家庭成员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给被遗弃者的生活和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应该相互关爱、相互扶持,避免出现遗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