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探望、会见相关规定如下:
## 一、行政拘留时近亲属的探望规定
1. 近亲属可以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人员。
2. 近亲属的范围包括:
(1)配偶,即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
(2)父母,也就是生养自己的人;
(3)子女,包括自己亲生的或者领养的孩子;
(4)姐妹,一同成长的姐妹;
(5)祖父母,即爷爷、奶奶;
(6)外祖父母,也就是外公、外婆;
(7)孙子女,即孙子、孙女;
(8)外孙子女,即外孙、外孙女。
## 二、刑事拘留时的会见规定
只有辩护律师能够会见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其他人员若未经侦查机关批准,不得随意会见。
## 三、探望或会见时的注意事项
1. 要遵守拘留场所的相关规定。
2. 具体要求包括:
(1)需携带有效证件;
(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探望或会见活动。
## 四、不同地区和场所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1. 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的拘留场所,具体规定可能不同。
2. 若想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可以:
(1)向拘留场所本身进行询问;
(2)向相关的法律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