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结婚六年离婚,彩礼无需返还。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会支持返还彩礼,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而结婚六年通常已满足共同生活的条件,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
2、然而,如果虽结婚六年但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仍可请求返还部分彩礼。这是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给付人的生活受到了较大影响,法律应给予一定的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