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立案后,法院会按规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再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这一系列流程是为了保障双方的诉讼权利,让双方都能充分准备和表达自己的观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关于开庭时间,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但实践中可能因各种情况延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这是考虑到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以确保法院能够充分审理案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讼服务平台或直接向法院咨询了解具体开庭时间,这是为了让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进展,避免不必要的等待和误解。法律依据虽未明确提及此内容,但从诉讼程序的公开透明原则可推知,当事人享有知悉案件相关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