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决定送养孩子,首先要确保收养人符合相关条件,如具备抚养教育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等。这是保障孩子未来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2、生父母送养子女时,须双方共同送养,若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方可单方送养。这是为了保障孩子送养的合法性和孩子的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送养事宜较为复杂,为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建议,避免出现法律风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总之,在涉及送养孩子的问题时,务必谨慎对待,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送养过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