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医疗费,要保留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护理费的确定要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可以与护理人员沟通其收入情况,或者参考当地护理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法律依据同上述民法典条款。
3、交通费要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实际就医或转院治疗的费用来计算,保留好相关的车票、费用凭证等。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4、若孩子因伤耽误学业导致误工损失,要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请假条、学业受影响的情况说明等。法律依据依然是该民法典条款。
5、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详细向法院陈述事情的经过、各项费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等,以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赔偿金额。法律依据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