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18 岁之后就很难再要回之前的抚养费。因为 18 岁一般被当作成年的标志,成年之后父母就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不过,如果 18 岁之后还在念高中或者以下学历的教育,又或者是因为不是自己主观原因而没法独立生活,像生病、残疾之类的情况,那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形让父母支付抚养费。
依据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正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不是因为主观原因而没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能够被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总而言之,18 岁之后到底能不能要回以前的抚养费,得看具体的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