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官司一般一审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6 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结案。
2. 实践中离婚官司因复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对方故意拖延等原因可能拖延,涉及公告送达等程序时间更久,可能数月到数年不等。
3. 若遇到对方故意拖延,可向法院申请加快审理进程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