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一方名下的车子可不能随随便便就卖掉。因为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私自售卖,那很可能就构成无权处分。就好比你有个好东西,没得到另一半的允许就把它卖了,这事儿就有点麻烦。不过,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也就是说他在买车子的时候压根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卖方无权处分,并且还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钱,也完成了车辆的交付,那这个第三人就能取得车子的所有权,没处分的那一方就只能找处分的一方要赔偿损失。但要是第三人明明知道卖方无权处分还去买,或者没支付合理对价之类的情况,那没处分的一方就有权利主张买卖行为无效,把车子追回来。所以,夫妻一方私自售卖名下的车子是存在法律风险的,最好还是双方商量好一起去处理这件事,这样才不会出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