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中若未主张调整违约金,大多按照“不告不理”原则处理,当事人没提出请求,一审判决通常不会调整违约金。这是合理的,因为司法资源有限,法院需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
但特殊情形下,像违约金明显超实际损失、过高或过低时,即便一审未主张,在二审或后续程序也能提出。不过提出时要满足法定条件与期限等要求。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一审时未意识到或其他合理原因而失去调整违约金的机会。
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充分评估违约金是否合理。若一审未提出调整但发现有问题,及时在后续程序提出,且严格遵守法定要求。同时,法院在审查后续提出的调整请求时,应严格依据法律,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