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里的规定,夫妻离婚会有一个月(三十天)的冷静期,具体规定如下:
1、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三十天之内,如果有哪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去把离婚登记申请撤回。
2、前面所述的三十天期限到了之后,紧接着的三十天之内,夫妻双方得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撤回。
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让夫妻在想冲动离婚的时候能冷静地想一想,别因为一时头脑发热就把婚离了,这样能促进婚姻家庭更加稳定。
此外,如果在前面的三十天里双方都没撤回申请,并且在后面的三十天里又去申请发离婚证了,那这时候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