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收集出轨方出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等,来争取在房产等较大价值财产分配中获得较大份额。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若有证据证明出轨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在分割财产时对出轨方少分或不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 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除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外,婚后工资、奖金等收入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 对于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归一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