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要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这是基于公平原则,保障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基本权益。例如,婚后工资收入、共同购买的房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如重婚、家暴等,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让其在离婚时能得到更多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婚后购买的房产等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但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根据财产的取得时间和登记情况来确定的,以明确财产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