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同案犯在其他同案犯开庭时是否到场需结合实际判断。
1. 若案件关联性强,需到庭。当同案犯的案件与开庭案件紧密相关,比如共同犯罪事实的认定需其配合说明,或者相关证据审查需要其提供信息等情况时,为保障案件审理进程顺利,确保诉讼的公正性与准确性,法院通常会要求其到庭参与诉讼。
2. 若关联性不大或非必要,可能不到庭。若其案件与开庭案件关联不大,或者法院经综合考量认为其到庭并非审理案件所必需,那么就可能不会强制要求该同案犯到庭。
建议相关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充分权衡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决定;同案犯也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