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屋,因拆迁所得补偿仍归其个人所有。这是基于法律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原则,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其在婚后因拆迁等原因产生的收益也应归个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 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拆迁补偿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价值的延伸收益。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拆迁款是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时,按照上述原则分配。这是因为拆迁款本质上是对房屋原有价值的一种体现和补偿,应根据房屋的财产属性来确定分配方式。
4. 安置房屋的归属需考虑房屋性质及双方居住需求等因素。例如,如果安置房屋是为了满足一方的特殊居住需求,如残疾子女的居住条件,那么该房屋可能会更倾向于归这一方所有;如果安置房屋是为了满足双方的共同居住需求,那么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法律依据:
在具体案件中,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财产分配的相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