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拆迁款如何分配
1、房屋动迁分为私房动迁和公房动迁。私房动迁补偿分配:私房动迁又包括产权房和宅基地房屋动迁。
(1)产权房动迁利益的分配依据动迁政策,按人口补偿安置,户口在内的一般均享有份额;按照房屋面积补偿安置,产权人享有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
(2)宅基地动迁安置补偿包括对土地和房屋的补偿安置,根据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以及房屋申请翻建、重建的情况分配利益。
2、公租房动迁安置补偿利益,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农村拆迁房离婚如何分
农村拆迁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拆迁房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对于拆迁,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本身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一般拆迁房也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拆迁补偿政策是按照人口进行补偿的,则妻子也对拆迁房享有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子拆迁款如何分配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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