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在破产前一年多的时候转移财产,那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前一年里,通过放弃债权、不要钱就转让财产这类方式无偿处置自己的财产权益,或者用特别不合理的价格去做交易,管理人就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把这些行为给撤销掉。不过,如果这个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商业交易,并且也支付了合理的价钱,又或者是在破产前一年多以前,还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话,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有效的。不过,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得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一起综合判断才行。要是你碰到了这样的问题,最好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