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缓刑 2 年”,就是说罪犯要被判处 1 年 6 个月的有期徒刑,不过暂时先不执行刑罚,而是给他们 2 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这 2 年的时间里,罪犯得遵守好多规定,像是要定期去报告自己的情况,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之类的。要是在这 2 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罪犯既没有再犯新的罪,也没有发现之前判决宣告的时候还有其他罪没被判决,并且也没有出现情节特别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那等到缓刑考验期满,原先判的那个刑罚就不用再执行。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出现了刚才说的任何一种情况,那就得撤销缓刑,然后去执行原先判的那个刑罚。简单来讲,就是先判了刑,然后缓一缓,在规定的时间里表现好的话,刑罚就不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