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提出分手,女方应退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 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提出分手,女方应退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 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提出分手,女方应退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