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中有过错方赔偿的主要依据是《民法典》,其中明确规定了过错的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涵盖因过错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这些都是实际发生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与上述条款相关,明确了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
3、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作出裁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等,以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法院在处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时的依据和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