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
如高层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行人,推定所有者或管理者有过错,除非能证明尽到维护义务。
2. 堆放物倒塌致害
堆放人需担责,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赔偿。
3. 林木折断致害
林木管理者要对林木折断造成损害负责。
4. 地下施工致害
施工方需对施工中给他人带来危险担责。
5. 医疗侵权特定情形
如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等,推定其有过错。
6. 动物园动物致害
动物园要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否则担责。
7.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损害
教育机构担责,除非证明自己无过错。
8.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
占有人要对危险造成损害负责。
9. 饲养动物致害(动物园外)
饲养人要承担责任。
10. 建筑物等倒塌致害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担责。
11. 医疗产品致害
生产或销售者要承担责任。
12. 道路上倾倒、遗撒物品致害
倾倒者或遗撒者要承担责任。
该责任原则减轻受害人举证责任,遇相关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