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前给房子加上女方名字,这通常就像是一份特别的“礼物”,意味着对女方的一种赠与。当婚姻走到尽头离婚时,这所房屋往往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其性质就发生了改变,女方也就对这房子有了一定的权益。
在分割房产的时候,会把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都考虑进去。通常会先让双方自己商量,如果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形来作出判决。要是双方都出了钱,并且出资比例不一样,那法院很可能就会按照出资的比例来分割房产。
总之,结婚前在房子上加女方名字这件事,到了离婚的时候,房产的归属到底怎么定,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仔细判断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