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主要由企业财产承担,这是为了明确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财产界限,避免将企业债务与投资人及其亲属的个人财产混同。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原材料等产生的债务,应以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当子女继承投资人的遗产时,根据法律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因为遗产继承使得子女获得了部分或全部的遗产,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比如,投资人去世后,其子女继承了企业及相关财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的财产价值范围内对企业的债务负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如果子女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能会被判令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了防止投资人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等形式逃避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子女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或者故意转移企业财产以逃避债务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