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保证人被起诉之后,债权人是有权利选择优先执行抵押物的。关于这一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按照法律规定,在既有保证担保方式,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先通过物的担保来实现债权。若通过物的担保实现的债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剩余部分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若当事人之前对实现担保的顺序有另外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因此,保证人被起诉之后能否要求优先执行抵押物,需要结合是否有约定以及抵押物的价值等具体情况来判断:
1、若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应先执行抵押物。
2、若抵押物的价值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保证人可能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3、若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保证人需对剩余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总而言之,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的法律关系和约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