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来讲,要是当事人要求把按照习俗给的彩礼要回来,只要查清楚属于这几种情况,人民法院就会支持。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压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确实没一起生活过;第三种是婚前给了彩礼,结果把给彩礼的人生活都给弄困难了。要是符合其中一种情况,男方就能去法院起诉让女方退还彩礼。起诉的时候,得准备好像彩礼给的凭证、双方的身份信息之类的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审理和判决,要是判决女方要退还彩礼,女方就得在判决生效之后履行退还的义务。要是女方就是不履行,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