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般情形下,若担保人债务经法院判决未履行且车属可执行财产范围,法院可依法对其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操作。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存在特殊情况,像车辆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交通工具时,法院在执行时会予以保留,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生活必需品,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总之,担保人的唯一一辆车是否会被执行,需依据具体法律程序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若遇此类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能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