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会对公司运营和其他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需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1. 公司催缴及限制权利。公司应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出催缴通知,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其他股东可召开股东会,决议限制该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权利,促使其履行义务。
2. 依规除名。公司可依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除名,但要符合法定条件,如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维护公司股东结构稳定。
3. 诉讼维权。若问题仍未解决,公司或守约股东可起诉要求股东履行出资及赔偿。债权人在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建议公司完善催缴程序,规范股东会决议流程,在必要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和其他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