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婚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同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这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二婚婚姻期间,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取得的工资等收入及继承受赠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购买房产则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若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适当多分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