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支付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能够同时使用的。违约金,是在合同签订之初,双方就约定好的,当一方违约时,就得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钱,它既有补偿损失的作用,也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而赔偿损失,是违约方因为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了实际的损失,所以要对对方进行赔偿,目的就是要把对方的损失给弥补回来。
要是违约金没法完全弥补对方的损失,那守约方就有权利让违约方再赔偿损失,这两者是可以一起主张的。不过,在一些特别的情形下,比如法律明确规定只能选
其一,或者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只能用一种方式的时候,就不能同时使用。
总之,到底能不能并用,得依据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来确定,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