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幅度需根据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因素确定。
具体来说:
1. 实际执行刑期规定:实际要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即至少需服刑一年六个月。
2. 减刑申请条件:若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依法申请减刑。
3. 减刑幅度:
(1)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减为二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二年三个月以上二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4. 最终裁定:减刑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执行机关裁定。
当罪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其减刑问题备受关注。
总之,减刑需综合各种情况,由执行机关仔细裁定,以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