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偶尔打人行为未达持续性、经常性且未对对方身体或精神造成伤害,难以认定为家暴,如偶尔因情绪激动推搡对方一下,事后对方身体无明显不适,精神状态也正常,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家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暴行为的定义,需满足持续性、经常性等条件。
2. 若偶尔的打人行为造成对方身体疼痛、受伤,或给对方带来严重精神恐惧等后果,则可能被认定为家暴行为,比如偶尔用拳头打伤对方,导致对方需要就医治疗,或者因打人行为让对方长期处于精神恐惧中,不敢回家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暴行为的界定,包括对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