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按照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计算标准: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进行计算。
2. 赔偿年限:
(1)一般情况下,如10级伤残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年限通常为20年。
(2)若扶养人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减少一年。
(3)若扶养人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3. 举例计算:例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30000元,被扶养人只有一个,而扶养人是65岁。计算过程如下:
(1)先算扶养人超过60岁的年龄,即65减去60等于5岁。
(2)然后用30000乘以(20减去5)再除以2,算出被扶养人生活费是7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数额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计算。
总之,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计算是有一定规定和方法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去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