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一个人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若符合相关条件可获得减刑,具体情况如下:
1、若其能认真遵守监狱规矩,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予以减刑。减完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即不少于三年六个月。
2、若有特别重大的立功表现,则必须予以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同样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即不少于三年六个月。并且,可根据立功表现的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开始减刑的时间和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减刑幅度需综合考虑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各种表现等因素,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经人民法院裁定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