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遗嘱时按遗嘱规定分割财产,如遗嘱中明确将部分财产指定给特定继承人,就按遗嘱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未立遗嘱时,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平均分割遗产。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一方再婚前的财产,该方子女通常有权继承。婚后共同财产中属于去世方的部分,按上述原则分割。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