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方式与优先级
遗嘱继承优先级高于法定继承:如果父母生前已立有遗嘱,并明确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都必须按照遗嘱来执行。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老年人的财产自主权。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中有一人仍在世,那么房产将由这些人共同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二、新规中的特殊规定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继承权: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再婚,那么再婚的配偶(即继父或继母)也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房产的继承权。
多种遗嘱形式:除了传统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录音遗嘱外,新规还增加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两种形式。这使得老年人能够更加方便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同时,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而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三、过户方式与税费
继承过户:适用于父母去世后,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房产。这种方式成本较低(如只需缴纳印花税),但程序相对繁琐。
赠与过户:适用于父母健在时,将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的情况。这种方式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但手续相对简单。赠与后再出售,可能还需交20%的个税和增值税。
买卖过户:适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以买卖形式进行房产过户的情况。这种方式成本较高(如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大小缴纳1%~3%),但可以避免一些遗产继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