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收受彩礼,一般应返还,但同居4年时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确定返还比例。
1. 共同生活时间是重要考量因素,同居4年时间较长,双方已形成相对稳定生活状态,对彩礼返还比例会产生影响。
2. 彩礼使用情况至关重要。若已用于共同生活且消耗殆尽,说明彩礼已在共同生活中发挥作用,可酌情减少返还数额;若用于购置共同财产,返还时应扣除相应价值。
3. 双方约定优先。若对彩礼处理有约定,应按约定执行,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处理此类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妥善处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