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伤残等级评定费通常由申请鉴定方先垫付,民事诉讼中鉴定费用多数由败诉方承担,不过具体案件需根据情况和责任划分确定最终承担方。若因侵权致人身损害,一般由侵权人承担;在工伤认定等情形下,可能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若认定一方为侵权人,那么此人应承担评定费;而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伤残,就需根据工伤认定结果,确定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评定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