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例如不到一年,且彩礼的给付对男方的生活产生了明显影响,导致男方生活困难,这种情况下女方应适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若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如超过一年,且彩礼已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用于日常开销、购房等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形,可能无需返还彩礼或只需返还部分彩礼。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五条。
3、是否退彩礼及退多少,需要综合全面地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具体用途、是否确实给男方造成了生活困难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量和判断。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条款,以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