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财产分割首先提倡双方协商,这能避免过多的纠纷和诉讼,节省时间和精力。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若女方在抚养子女方面付出较多,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倾向于女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方有重大过错时,无过错方可请求多分财产,有过错方则少分甚至不分。比如一方重婚,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在财产分割时应受到惩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这能明确个人财产的界限,避免因财产纠纷影响离婚的进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