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是否一定会平分
在涉及离婚纠纷之时,当事人双方的共有财产需得先行经由双方协商处理确立。
若协商无果,可依法提起诉讼交至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此过程中,人民法院会依据当事人双方财产实际状况,并兼顾保护子女及女性权益这一重要原则进行定夺。
然而,如若当事人之间已书面形式组建婚姻关系,那么在该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应归属个人所有,无需进行共享权益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在离婚之后,死者遗留下来的遗产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此过程中需首先对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在此基础上,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财产以及他个人所拥有的私有财产,都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动归属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范畴。当遗产分配事宜正式启动之后,便会依照法定顺序依次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处理离婚纷争的过程中,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通过双方洽谈商定,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而法庭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保障未成年子女和女性权益这两大核心原则来进行裁断。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任何一方所获得的个人财产都将被视为其个人所有,并不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