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多方面因素审慎考量。
1. 争取意愿与抚养条件是重要考量。若一方积极争取且有稳定住所、经济收入等抚养条件,另一方明确放弃,一般会判给积极争取方。这是因为稳定的生活和经济基础能为子女成长提供保障。
2. 放弃方若能证明自身有良好抚养条件和意愿,如虽外出工作但定期探望,也可能获抚养权。表明其虽工作在外,仍心系子女,有实际行动关心孩子成长。
3. 子女自身因素也会被考虑。年龄、性别、意愿等都是法院判决时的参考,尊重子女意愿尤其在其具备一定认知能力时更为关键。
建议当事人在争取抚养权时,充分展示自身抚养优势,提供稳定生活和良好教育环境,同时尊重子女意愿,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