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结婚礼金被视为赠与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已完成,无需退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结婚礼金通常在结婚时给予,可视为一种赠与。
2. 若满足以下条件,结婚礼金可能需要退还: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需以离婚为前提。
3. 若双方对结婚礼金退还问题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