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2. 分居期间各自收入等明确属于个人财产范畴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
3. 分居期间财产难以区分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的,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