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公积金分配原则:一般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一致可自行确定比例,只要不违法且是真实意愿体现;协商不成则按平均分配原则,将公积金总额一分为二归夫妻双方所有。如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共 60 万元,每人可分得 30 万元。
2. 具体考虑因素:分配时需考虑公积金缴纳时间、账户余额等,以确保公平合理。例如,缴纳时间长的一方可能在公积金积累上贡献较大,可适当倾斜分配。
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住房公积金属于工资等范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