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对于债权人和保证人的权益界定意义重大。
1. 起算点方面,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这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
2. 未约定情况,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障了保证人责任的相对确定性。
3. 约定不合理情况,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同样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避免不合理约定带来的纠纷。
建议债权人务必关注保证期间规定,及时行使权利;保证人也应明确自身责任期间,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