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私下写的协议,若其内容不违法、不违公序良俗且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通常具有法律效果,如单纯民事合同协议,可作为纠纷解决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 若协议涉及法律规定须经特定形式或审批,如不动产转让协议等,未满足法定形式则可能无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