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这是申请扣留事故车人员的首要步骤,要详细且准确地陈述事故经过和自身受伤情况等信息,这样交通管理部门才能更好地了解情况并作出判断。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配合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这些材料能有力地证明自身受到的伤害及损失,是申请扣留事故车人员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3、保持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扣留进展情况,以便能更好地跟进申请扣留事故车人员的进程。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